公爹与两孤孀
第263章 城外惊变(下17)

“三儿是越来越有老爷的派头了,这威严劲儿,足得很哩!”周家老太看着儿子,越看越喜欢,越看越觉得有出息。

赵砚笑了笑,将刻意散发的气势收敛,恢复了几分温和:“娘,时辰不早了,您早点歇着,我回房了。”

回到东厢房,屋内因为壁炉烧得正旺,温暖如春。赵砚只穿了件薄夹袄,里面是系统出品的保暖衣,坐在炕沿。周大妹端来热水给他洗脚,动作轻柔仔细。李小草则跪在他身后,认真地给他推拿肩背,手法比起昨天娴熟了不少。一洗一按,舒坦得赵砚眯起了眼睛。

这一两个月来,周大妹和李小草吃得好,穿得暖,不再为生计发愁,又跟着认了些字,学了规矩,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。以前虽然底子不错,但眉宇间总带着一丝被生活磨砺出的愁苦和小心翼翼。现在则不同,气色红润,眼神明亮,脸上也常带着笑容,透着一股年轻人该有的朝气和活力。

这才是她们这个年纪应有的样子。赵砚看在眼里,心里也颇为满意。

就在这时,吴月英轻轻推门进来,脸上带着一丝犹豫,低声道:“赵叔,郑春梅寡妇在外面,说……说想进来给您按按脚。要……让她进来吗?”

赵砚微微皱眉,还没等他开口,身后李小草推按的动作明显僵硬了一下,小嘴微微撅起:“嫂子给公爹洗脚,我给公爹按背,就不麻烦郑家嫂子了吧?”她咬着嘴唇,脸上写满了不乐意。她就是因为之前听郑寡妇在女工中炫耀自己按摩手艺好,赵砚喜欢,才特意跑去跟孙婆婆学的。她对郑寡妇一家,本能地有些排斥。

周大妹也抬头,语气温和但坚定:“是啊,公爹。以后按脚、推拿这些事,就交给我和小草吧。我也跟孙婆婆学过一些的,保证让您舒服。”

两个“儿媳妇”这么有心,争着伺候,赵砚自然不会拂了她们的好意,便对吴月英道:“让她回去吧。以后晚上没什么事,不用过来了。”

吴月英心里暗暗松了口气,点头应下,退了出去。或许是女人的直觉,她总觉得赵砚和那个风韵犹存的郑寡妇之间,似乎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,这让她心里很不是滋味。她也不喜欢郑寡妇。

郑春梅在门外,听到赵砚如今这般威风,心里像有猫抓似的,她是真想“亲近亲近”,解解馋。可等来的,却是吴月英转达的拒绝。

“月英嫂子,赵叔……他不用我按吗?”郑春梅脸色有些僵硬。

“不用了。”吴月英语气平淡,带着一丝疏离,“大妹和小草很有孝心,以后这些事她们会做好的。郑家嫂子请回吧,以后晚上若无吩咐,就不要再过来了。”说完,她轻轻关上了门。

郑春梅站在门外,一阵失落。如果连近身伺候的机会都没有,她还怎么“吃肉”?怎么抓住这个如今越来越耀眼、越来越有权势的男人?她咬了咬牙,心里发狠:“明天!明天表妹要是还不主动过来,我就是拖,也要把她拖到赵家来!”

郑春梅前脚刚走,后脚,陆陆续续又有几户心思活络的人家,或是父母带着,或是托了相熟的妇人领着,将自家十六七岁、模样还算周正的闺女送到了赵家门口,话里话外,意思再明白不过——想把女儿送给赵老爷“暖床”,当个丫鬟、侍妾都行,就盼着能攀上高枝,一步登天。

赵砚也是哭笑不得,这就是地位和财富带来的“福利”。不过,他现在的眼光也高了。没点特殊身份背景,或者长相气质比不上吴月英的,他一律婉言谢绝。被拒绝的人家,自然是满脸失望,讪讪离开。

看着那些被送来的、带着羞涩或茫然的少女,李小草心里忽然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危机感,仿佛有人要抢走她最重要的东西。但转念想到周大妹私下跟她说的,公爹以后肯定要再娶正妻,延续香火,她又不由得在心里叹了口气。她再怎么样,也只是个“儿媳妇”,难道还能干涉公爹娶妻纳妾吗?

这天晚上,李小草失眠了,翻来覆去,脑子里乱糟糟的,直到后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。第二天醒来,她差点没羞死——自己居然又睡迷糊了,口水把公爹的衣袖浸湿了一大片!

好在公爹没说什么,只是自然地起身。李小草轻轻拍了拍自己发烫的脸颊,暗自懊恼:“这张破嘴!怎么就这么爱流口水!”

等赵砚离开房间去洗漱,一直假装睡着的周大妹才从被子里探出头,忍不住“噗嗤”笑出声来。李小草顿时“恼羞成怒”,扑过去挠她痒痒:“坏嫂子!不许笑我!”

两女顿时在炕上嬉闹成一团,好一会儿才气喘吁吁地爬起来,开始新一天的忙碌。

……

赵砚洗漱完毕,简单用过早饭,便带着牛大雷、严大力、大胡子等二十来个精壮手下,再次前往乡治所。他还特意让人带了一批“玉冰烧”,分出一部分,让几个可靠的人绕道送去九里村,给钱金库。既然当了“老爷”,还靠两条腿走来走去,太掉价了。他琢磨着,得尽快搞些牛马牲口回来,建立自己的运输队和“座驾”。

所以,他让人另外带了封信给钱金库,除了联络感情,也隐晦地表达了想通过他这条线,从草原弄些好马、健牛的意愿。县城的山货铺子已经开始运作,以后整个大安县乃至附近的山货他都可以收购,金银反而不是最紧缺的,能用货物和“特殊商品”如玉冰烧换取急需的战略资源,才是更划算的买卖。

来到乡治所,已是巳时末(上午十点左右)。赵砚让人把带来的两百斤酒水先搬进自己的办公室,派了两个人看守,然后便让人去召集乡里的“团练兵”。

团练兵,又称乡兵、乡勇,性质介于民兵和正规军之间,通常由地方官员或乡绅统辖,战时临时征召或招募,粮饷由官府拨付或地方自筹。这也就意味着,谁能掌握团练,谁就在很大程度上掌握了乡里的武装力量,这几乎可以算是主官或当地豪强的“私兵”。

富贵乡有九百多户,人口约三四千,在大安县算是排在前列的大乡了。小的乡镇,可能只有一两千人。按照“五户抽一丁”的旧例,乡里固定的团练兵数额不到二百人,里面也简单分有弓箭手、刀盾手、长枪手等。

这些人平时有些微薄的粮饷补贴,但别指望他们有多强的战斗力,大多是出工不出力、混日子的“兵油子”。

很快,校场上稀稀拉拉聚集了百十号人,一个个站得歪歪扭扭,哈欠连天,无精打采,跟街边的盲流没什么两样。领头的是个三十来岁、一脸痞气的汉子,名叫齐老二,是副团练。

“人都到齐了吗?”赵砚看着眼前这群散兵游勇,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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